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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知识手册—反邪教篇

发布时间:2018-08-30 09:57:4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大学生安全知识手册—反邪教篇

    一、宗教与邪教 

   (一)什么是宗教

    宗教是一种以信仰、祈求和崇拜神灵为核心的文化组织形式。它是支配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以超人间的形式作出的虚幻反映,同时又将其人格化;表现为宗教教徒对这种外部力量的崇拜、敬畏以及精神上的寄托和追求。宗教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特有的宗教信仰、宗教感情和与之相适应的宗教理论、教义、教规,有严格的宗教仪式,有严格的宗教组织和宗教制度。

   目前,我国主要有道教、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五大宗教。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大约有l亿多的信教群众。

   (二)宗教的基本特征

    宗教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1、宗教作为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具有一套以崇拜神灵为核心的信仰体系。

    2、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实体,有宗教组织、信仰群体礼仪制度和宗教活动。

    3、宗教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有其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

    4、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人类文化的载体之一,往往与民族文化渗透在一起。

   我国宗教的基本特点有五个方面:

    1、群众性:中国有多种宗教并存,每种宗教都拥有相当多的信教群众。

    2、民族性:主要是指佛教、伊斯兰教在许多民族中有着广泛的信仰。

    3、国际性:中国的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都是由外国传入的,这些宗教都是世界性宗教,在国际上占有重要地位,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有着众多的信徒,其中有的宗教在一些国家被奉为国教。

    4、复杂性:宗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它不仅是一种思想信仰,还涉及到社会政治问题、群众关系、民族关系和国际关系。

    5、长期性:在我国社会主义社会中,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基本消失。但是宗教还有得以存在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宗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有着较强的适应性,中国宗教的存在会受到国外宗教的影响。中国的宗教不仅会长期存在,而且还将按照自身的规律和特点,继续对社会发生一定的影响。

   (三)什么是邪教

    邪教不是哪一个国家的特殊现象,也不是哪一个民族的变异行为,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毒瘤。据有关资料不完全统计,目前,全世界邪教组织有3300多个,信徒有数千万人。世界上比较有影响的邪教组织有: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大卫教派”、“天堂之门”、“上帝的儿女”,瑞士的“太阳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印度的“奥修静修会”,韩国的“天尊会”、乌干达的“恢复上帝十戒运动”等。我国历史上曾有白莲教、在理教等;建国以来,曾被我国政府公开取缔处理过的有“一贯道”、“被立王”、“主神教”、“呼喊派”、“法轮功”等。

    我们现在使用的“邪教”这个概念,不是宗教意义上的概念,而是-个政治概念,特指进入现代社会后,冒用宗教的名义,信奉非理性的信仰,在秘密结社的状态下采取极端的、邪恶的、破坏性的手段实施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社会异己的特殊的社会群体。从法律上讲,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我国的邪教组织作了如下界定: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四)邪教的基本特征

    古今中外的邪教组织及其活动具有如下特征:

    1、在政治上,邪教具有反社会性,大都有明显的政治图谋,其头目具有政治野心。如明清时期的闻香教、在理教等随其组织的发展膨胀,逐渐走向反社会,并与统治当局相对抗。美国的“人民圣殿教”等邪教组织,公然与世俗社会为敌,向受蒙蔽的信众灌输敌视社会、反对政府等反动思想及恶毒言论,最后导致几百名追随者集体自杀。

    2、在理论体系上,邪教制造异端邪说,散布“末世论”,蒙骗、恐吓群众,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几乎所有的邪教、组织都十分强调所谓的“末世论”及相关思想,宣扬本世纪的某某年或本世纪末,地球将爆炸,人类将彻底毁灭。在这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之际,邪教头目自称神仙下凡,人们只有加入邪教组织,追随教主走到底,才能得救。从而造成人心惶惶,社会动荡。

    3、在崇拜对象上,邪教都大搞教主崇拜。邪教教主几乎人人自封为“活神”、“活天主”、“活基督”,他们集神权与教权于一身,自称是救世主。在组织内大搞教主个人崇拜,称王称帝。如美国的“大卫教派”、瑞士的“太阳圣殿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中国的“被立王”、“主神教”等头目,都是如此。

    4、在社会道德伦理上,邪教道德沦丧、胡作非为。如美国的“人民圣殿教"和“大卫教派"的教徒过着奴隶般的生活,男女分居,甚至夫妻间过正常的性生活要经教主批准。而教主则可以把教内任何一个女子做妻子,其中最小的才十二岁。

    5、在组织活动上,邪教组织隐蔽、活动诡秘。邪教组织都有自己的秘密联系方式,其聚会点多选择偏僻地,传道人行动诡秘,单线联系。国外,公开的邪教组织较多,开始时以新兴宗教或新兴教派的面目出现,也进行登记注册。但外界知其内部真相的甚少。

    6、在钱财的取向上,邪教不择手段聚敛钱财,教主因此暴富。邪教对成员宣扬“奉献”得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越多。有的以欺骗、恐吓等方式,向成员销售分文不值的“圣水”、“圣物”,吹嘘能够“治百病”、“保平安”。

    7、在与权势阶层关系上,邪教组织头目一般都热衷于攀附权贵,在统治当局内部谋求支持,以图存在和发展。如明朝的红阳教、西大乘教、东大乘教等的头目高攀上层,并争取他们入教,谋求同情与支持,从而扩大影响,得以发展。

    8、在对待科学的态度上,邪教组织大都反对科学,宣扬迷信和伪科学。如中国历史上的邪教组织,常常以一些奇特的自然现象(雷电、山石、树木等)、西方的邪教组织则多借助神秘主义的东西来大肆宣扬迷信和伪科学,为其荒诞不经的学说制造所谓合法依据,蒙骗群众。

    9、在发展信徒的方式、方法上,邪教组织大都以习法祛病、练功健身为名,欺骗群众,发展势力。

    10、在对待正统宗教态度上,邪教组织对传统宗教又利用,又贬低,甚至进行侮辱,以抬高自己。邪教有许许多多骗人入教的招数:

    —打着宗教或气功的幌子蒙骗人,或冒用基督教的名义,或冒用佛教的名义,还有的谎称是气功或外星人;

    —用信“教”可以消灾避难、治病强身来诱惑人,在老百姓日常最关心的平安、健康等问题上打主意、做文章,鼓吹只有加入他们的组织才能消灾避难,治病强身,“一年四季保平安”;

    —设计各种把戏来吓唬人,比如用看相算命、装神弄鬼的方法欺骗说有灾难将降临,要想免灾,只有信“神”、言教;

    —跟发展对象套近乎来拉拢人,一旦拉上了关系,就开始用这里招灾那里有难的事来骗人入教;

    —用小恩小惠来收买人,假装关心贫困群众,送点钱或者生活用品,让人产生了好感以后再骗人入教;

    —干脆撕下伪装用暴力手段来胁迫人加入邪教,采用殴打、非法拘禁直至伤害人身的办法进行威逼,迫人就范。

    (五)宗教与邪教的区别

    冒用宗教的名义进行传播的邪教,与宗教有一些相似之处,但是,邪教终归不是宗教,它与宗教有着本质的区别。

    1、宗教教人遵纪守法,邪教则指使成员从事恐吓、绑架、杀人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2、宗教教导人们遵守道德,邪教则使用种种伎俩骗敛钱财,煽动成员抛弃家庭,蛊惑妇女以色情手段拉人下水,邪教头子还以“传教”和救人为名玩弄、奸淫妇女,败坏社会伦理。

    3、宗教强调服务社会,邪教则宣传现在的社会是堕落的,是魔鬼当道的末法时代,煽动成员仇视社会。

    4、宗教要求信徒接受党和政府领导,邪教则攻击现在的政府是邪恶政府,要建立神的国度来取而代之。

    5、宗教有合法登记的团体组织和活动场所,邪教则秘密建立非法组织,没有公开的活动场所,从事地下活动。

    6、宗教教导人们与家庭成员和周围的人和睦相处,邪教则要求成员向家人和社会隐瞒真相,抛弃家人,远离社会进行秘密的非法聚会。

    7、宗教尊重生命,邪教则蛊惑成员为了升入天堂或者追求圆满而舍弃生命,甚至残害生命。

    (六)“法轮功”是邪教

   “法轮功”邪教组织,符合邪教的基本定义,具备邪教的一般特征,与佛教等传统宗教有明显的区别,是地地道道的邪教。  

    1、“法轮功”宣扬人类已进入“末法时期”,“社会道德败坏”,“要有魔出现祸乱我们常人社会”,唯有“法轮大法”是拯救全人类的“超常大法”。以此谣言惑众,引起社会不稳定,企图达到其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2、借用道教的“真”、佛教的“善”,编造“真、善、忍”是宇宙根本的特性,是衡量宇宙中好与坏的标准,是“法轮大法”的最高体现。

    3、歪曲、攻击科学,认为现在的科学不算科学,否定知识和自然科学的一切成就,宣扬神安排了世界一切。利用一些科学探索中尚未提示的现象,宣扬“法轮大法”是“世界上一切学说中最玄奥”,鼓吹神秘主义。

    4、大肆宣扬迷信、伪科学。胡说万物有灵、灵魂出壳、灵魂不死,鼓吹经过修炼“法轮佛法”,可以开天目,看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象。

    5、贬低和侮辱一切现行宗教,认为“法轮大法”是凌驾于一切宗教之上的“正法”。李洪志大肆歪曲、贬低佛教等各种正规宗教,偷梁换柱地运用佛教、道教的许多名称、概念加以包装,塞进了大量巫术和旁门左道,妄图利用乃至取代佛教,由此欺骗、误导群众。

    6、李洪志大肆神化自己,把自己吹捧为比释迦牟尼、老子、孔子、耶稣还高明的至高无上的新的救世主。为了达到神化自己的目的,他不惜将自己生日(7月7日)改为佛诞日(农历四月初八)。

    7、鼓吹练功习法,不用看病。宣称人有病有难是前世业债造成的,有病有难是在“还业”,不要去医院,修炼“法轮大法”才能“消业”,吃药不能治病。

    8、借“传法”之名,大发其财。李洪志在国内外搞“传法”报告会、讲座,收取高额门票,将“报告”整理成书、录音、录像带,反复出版发行,从中敛财。

    9、特别注意向社会高层发展和渗透。“法轮功”千方百计在党政军机关、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发展信徒,甚至一些老党员、老红军、领导干部、高级知识分子也成为其信徒,有的机关单位为其提供活动、传法场地,有的出版社不顾出版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其出版、发行书籍和音像制品,从而使其迅速发展。

    10、“法轮功”组织严密,遍及各地。全国各地都有“法轮功”的传法辅导指挥机构和传法组织人员,并通过现代通讯手段传布命令、信息,组织活动,以至李洪志可以迅速号令天下。

   当前我国邪教组织关注并企图引诱的对象大概有以下几种人:由于种种原因理想信念缺失,生活遇到困难或精神受到创伤的人;学业或工作受到挫折,心情焦虑的人;长期失业,对生活失去信心的人;家庭生活出现危机的人,以及体弱多病、久病不愈而寻求解脱的人,等等。这部分弱势群体遇到的各种困难较多,希望得到救助和心理慰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乘机对他们加以利诱和蛊惑,将其中一些人骗上了邪教的歧路。国内外那些原本就对我党和政府怀有敌意的势力,更是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滋长推波助澜,成为它们的一个主要的倚仗力量。大量的事实证明,“法轮功”邪教组织从反科学、反人类、反社会的组织演变成为反政府、反共反华、分裂国家的一股敌对势力。

   目前,我国除“法轮功”被公开定性为邪教外,被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定为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组织,如“呼喊派"、“实际神’’等20多种,涉及人员达数百万。他们活动范围广,行动诡秘,危害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