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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消防治安科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8-07-17 15:25: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     负责校园消防和治安工作,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     负责一般性治安案件的调查与处理。

三、     加强与公安、国家安全部门的业务联系,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涉及学院的重大案件和事故。

四、     负责学院日常治安管理。对校内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对进入校园的社会闲散人员、小商小贩进行清理和必要的处罚。

五、     做好消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协助各系、部组建义务消防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六、     对各系、部消防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利用各种方法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七、     做好学院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     做好对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九、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协助各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积极做好矛盾调解工作,建设和谐校园,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十、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