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5 17:05:5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中秋节:9月24日放假1天,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9月29日(周六)、9月30日(周日)上班。9月29日、30日分别上周一、周二的课程。
二、有关要求
(一)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有关要求,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各部门严禁安排各种宴请、发放礼品等活动,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二)领导干部继续执行值班制,中秋、国庆假期实行24小时值班,干部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各部门假期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学校内部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对外联系的有序进行,并在9月20日前将中秋、国庆值班安排(包括值班时间、值班地点、联系方式)分别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
(三)放假期间干部与教师外出要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返校。
(四)保卫处及各二级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要在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