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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 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 11:30:1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2021—2022学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

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结合《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从严从紧做好2021年秋冬季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放假、开学要求,现就2022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学生放假时间为20211231日。结合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错峰开学要求,本科生2022年2月26日(周六)报到,研究生、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生2月27日(周日)报到。2月28日(周一)正式上课。

教学人员寒假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6日,2022年2月25日(周五)报到上班。

行政、教辅单位工作人员寒假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6日,2月21日(周一)报到上班。

如疫情防控形势发生变化,需调整开学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要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继续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切实做好应急值守,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缓报、谎报。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广大师生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学生假期期间未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工作小组同意不得返校。

(三)请涉及招生考试任务的相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安排好艺术类招生考试和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四)领导干部继续执行值班制,干部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值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教学单位假期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学校内部工作正常运转和对外联系有序进行,请各单位于2021年12月20日前分别将寒假值班安排(包括值班时间、值班地点、联系方式)通过OA系统报党政办公室、保卫部处)。

(五)保卫部处)及各部门、各教学单位要在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六)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和各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学生离校、报到等相关工作,注意学生往返路途安全。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1年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