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 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关于2023-2024学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
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2024学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
本科生、研究生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8日—2月25日。
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8级6年制学生、2021级3年制学生及合唱基地班放假时间为1月31日—2月17日;其他年级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5日—2月25日。
(二)行政、教辅人员
全体行政、教辅人员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2月18日。
二、开学时间
本科生、研究生2024年2月25报到,2月26日上课。
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8级6年制学生、2021级3年制学生及合唱基地班2024年2月18日报到,2月19日上课;其他年级学生2月25日报到,2月26日上课。
三、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统一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本科生成绩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研究生成绩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二)领导干部继续执行值班制,干部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值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假期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学校内部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对外联系的有序进行,并在2023年12月29日前将寒假假期值班安排电子版(包括值班时间、值班地点、联系方式)通过OA系统分别报至党政办公室、保卫处。
(五)放假期间学校干部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工作制度》与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教师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职工请假规定》与人事处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返校。
(六)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各教学单位、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要做好学生离校工作,注意学生往返路途安全。
(七)党委保卫部(处)负责监督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