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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寒假放假及春季学期 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07 09:12:4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2023-2024学假放假及季学期

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2024学假放假及季学期开学时间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学生

本科生、研究生放假时间为202418225日。

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8级6年制学生、2021级3年制学生及合唱基地班放假时间为131217其他年级学生放假时间为115225

(二)行政、教辅人员

     全体行政、教辅人员放假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2月18日。

二、开学时间

本科生、研究生2024年225报到,2月26日上课。

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18级6年制学生、2021级3年制学生及合唱基地班2024年2月18日报到,2月19日上课;其他年级学生2月25日报到,2月26日上课。

、有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统一2024年1月12日前,将本科生成绩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学籍科;研究生成绩纸质版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培养与学位办公室。

(二)领导干部继续执行值班制,干部值班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值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各部门假期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学校内部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对外联系的有序进行,并在2023年1229日前将寒假假期值班安排电子版(包括值班时间、值班地点、联系方式)通过OA系统分别报党政办公室、保卫处。

(五)放假期间学校干部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工作制度》与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教师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职工请假规定》与人事处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时返校。

(六)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各教学单位、附属中等艺术学校要做好学生离校工作,注意学生往返路途安全。

(七)党委保卫部()负责监督各教学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3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