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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部门职责

⒈根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学院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院党政的决议决定、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监察并对违纪事项提出处理建议;

⒉协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⒊开展对全校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建设活动;

⒋开展对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以及行政监察对象遵守党纪政纪、廉洁自律、履行职责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的监督工作;

⒌受理各类信访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负责对违纪事项初核、案件查处等具体工作;

⒍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其合法权益;

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对学院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并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审计机关和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检查和评估;

⒏做好学院纪委的有关会议筹备、组织和联系纪委委员等工作,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纪检监察科室职责

负责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有关工作部署,督促检查学校有关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拟定和完善学校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校党员、监察对象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维护党纪政纪;检查和处理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案件,提出给予违纪人员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受理教职工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计科室职责

负责制定学校审计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决算进行审计,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学校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学校资产购置、管理及使用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学校各类专项财政资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专项科研项目的结题审签;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和大型修缮工程项目的跟踪审计;负责其它专项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