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同行教师评教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09 12:25:2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同行评教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之一,是评价教学效果和反馈教学信息的一种有效手段,是引导教师更新教育观念、强化教育责任、改进教学方法、提高业务水平,实现教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

为加大对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估把关的力度,确保第一课堂正确的政治导向,进一步完善我院的教学考评体系,督促、激励教师认真履行职责,提高教学质量,根据高等艺术教育学科专业特点和我校教学工作实际,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就开展同行教师评教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同行教师评教的目的

1.开展同行教师间的教学相互评价,可以帮助教师加深对学校定位、办学思路和培养目标的理解和认识,从而为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指明方向。

2.有助于收集各种教学信息。通过教师同行之间的相互评教、相互切磋,可以帮助教师收集到来自同行之间可靠的、建设性的信息,为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提供积极的支持。

3.加强教风建设,促使任课教师认真备课,精心组织教学,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升教学水平。

4.督促教研室切实开展业务活动,有计划地组织听课,进行教学研究。

5.为全面、客观、公正地分析评价学校教风和教师教学水平提供依据。

二、评教原则

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三、评教对象

全校所有任课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

四、评教的时间

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完成。

五、评教内容

包括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完成情况)、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

六、评教方式

同行评教将根据我校的课程性质,分别采用“听课式”评教和“观摩式”评教两种方式进行。

凡以常规笔答试卷作为成绩考核方式的课程,如文化课、专业基础理论课、史论课等课程,采用“听课式”方式进行同行评教,突出对课程教学的过程化管理。

凡以教学观摩方式组织期末考试和成绩评定,且通常以录像或电子图片方式作为试卷存档的实践类专业课,如美术、设计类专业课,表演类专业课,音乐类“一对一”教学的专业课,采用“观摩式” 评教方式,结合期末考试(教学观摩)进行同行评教,该评教方式强调对课程教学的目标化管理。

七、评教的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评教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有关人员、教学督导室及有关专家担任。评教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同行教师评教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制度落实。

2.具体评教工作以课程为单位由各开课教学单位统一安排,组织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同行专家进行评教,参与评教的教师须认真填写《同行教师评教表》,每门次课程参与评教的同行教师不得少于3人,本单位同一课程任课教师不足3人者,由所在学院(部)从其他学院(部)或校外聘请同行专家完成。每位教师任教的每门次课程一学期应至少被同行教师评价1次。

3.参与评教是每一位任课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未按要求完成本单位规定的评教任务者,需从年度工作量统计中扣除相应的教学工作量;各教学单位内聘或外聘同行教师评教须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教务处、人事处分别核定工作量与劳务费标准后备案。

八、本制度从颁布之日开始生效,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同行教师评教表(听课式评教)》

  2.《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同行教师评教表(观摩式评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