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学术报告厅申请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8-08-15 22:33:1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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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部门:学校教务处→教务处教学设施管理科(北校区教学楼308)或南校区H2007

相关附件:《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