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9 17:59: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有关学院、部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已在内蒙古社会科学网公布,现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设置和评奖时限、范围
自治区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成果评选和奖励的时限、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我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公开出版和发表(公开播发)的专著、译著、编著、古籍整理、地方志、工具书、音像制品、科普读物、论文等社会科学成果;产生明显经济或社会效应的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论证报告等;与外地作者合著(写)的成果,必须是我校的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
二、 时间安排
(一) 成果网上申报:2018年5月26日至6月15日
(二) 纸质材料申报:2018年6月16日至6月22日
三、 申报注意事项
(一)请申报人自行登录内蒙古社会科学网(http://www.nmgskl.com),按照《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个人注册时,单位类别请选择机构社科联。
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晋 电话:4973179
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处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