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根据学院实际,特制定党员组织生活考勤制度。
一、考勤对象
美术学院全体党员
二、考勤内容
美术学院全体党员参加会议及其党内活动的出勤情况
三、考勤方式和结果
1.美术学院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进行组织生活考勤。以党总支名义组织的会议或活动,由党总支纪检委员负责考勤;以党支部名义组织的会议或活动,由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负责考勤的党员要认真填写《党员组织生活考勤表》。
2.每位党员在参加组织活动时必须实名签到,不得他人代签。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应提前请假,事后补学,学院各级党组织要做好补学情况的记录。
3.学院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并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每学期末,党支部在支部范围内,对所属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考勤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并上报学院党总支,同时对缺勤较多的党员要进行约谈,给予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