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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7 09:25:5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学院、各部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院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20〕25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和实施。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职称评审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学校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成员11-15名,校外3-5名),负责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

(三)各单位成立由校内专家组成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成员3-5名),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其中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单独成立思想政治课教师评议组,负责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

(四)学校单独成立思政系列评议组,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工作。

二、申报范围

本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认定工作申报对象是我校2020年符合各系列申报条件的在编和自行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含辅导员)。

三、评审名额

本次评审名额严格控制在学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额内,其他辅系列实行评聘分开的岗位管理原则。

四、评审办法

(一)教师系列的推荐评审

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采用量化赋分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评审工作,实行师德师风、学术造假和本科教学工作考评一票否决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继续采取说课、说课答辩、业内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评议组对资格终审通过的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说课评价。说课的形式、内容、时长等由各部门自行确定。说课评价除现场说课外,须应结合学生、同学科教师平时教学效果的评价。

学校相关单位和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按《内蒙古艺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赋分办法》的要求和标准对参评教师专业成果和教学工作分别进行量化赋分,在规定的限额内按量化总分排序推荐教授、副教授人选,并将人选上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各单位评议组负责确定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人选,报人事处备案。

学校思政系列成立评议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人员要在评议组进行现场述职,参照教师进行说课,最终确定其工作水平分。专业成果分参照教师的赋分内容,按量化总分进行排序。在学校规定的限额内推荐人选,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工作

学校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的岗位管理原则,学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员评审工作委托各系列高评委进行评审。

五、申报条件

(一)考核要求

参评人员在2017—2019年三年中连续参加年度考核,且每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有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申报高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申报中等专业技术职务的应具有中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2年,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2.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可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初级资格满4年,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四)专业要求

本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中与申报学科要求相同或相近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不同的,须参加申报学科1年以上进修并取得结业证书(思政系列除外)。

(五)外语、计算机要求

学校教师系列申报人员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要求,其他辅系列按各系列要求执行。

(六)继续教育要求

1.本次参加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在近三年(2018—2020年)内完成210学时的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2.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完成规定学时的1/3即可。

(七)论文要求

申报高校教师和思政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要有论文,论文必须是在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的论文。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不少于3篇学校认定的B级以上论文,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提交不少于1篇学校认定的B级以上论文。讲师的论文不做限制性条件,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以成果(教案、创作、获奖)等形式替代论文要求。

(八)基本工作量要求:教师岗位要求近5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学校年度各岗位要求的额定工作量的百分之七十(额定教学工作量标准参照《内蒙古艺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中的额定教学工作量标准执行),超工作量按没有减免的工作量计算。

(九)45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任现职期间必须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各单位出具证明(签字、盖章)并放在评审附件材料中。

(十)国家规定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岗位,申报人员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考试,考试合格后,在有效期内可申报评审相应系列岗位。

(十一)关于破格条件:

1.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正高级教师系列职称,由评委会对其工作业绩、能力和成果进行评价。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模范教师”及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入选者;

④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奖人员(前5名);

⑤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

⑥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

⑦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

⑧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

⑨科技成果国家级奖或省(区、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奖人员。

2.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获得下列奖项和荣誉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申报副高级教师系列职称,由评委会对其工作业绩、能力和成果进行评价。

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奖人员(前3名);

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二层次人选;

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一层次人选。

3.用于破格评审的业绩成果不能作为评审条件重复使用。

(十二)关于转系列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原则,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具备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等相应要求,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十三)中初级考核认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国家规定需考试的专业除外),经考核合格,可按照职称管理权限,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职称,不需要进行评审。其中,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1年的可认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满2年的可认定中级;博士研究生毕业,可直接认定中级。

(十四)退休教职工不得参加职称评定。

(十五)关于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经学校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高校专业技术人才,在批准的年限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评审依据。

(十六)关于辅导员参加职称评审

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高校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教学工函〔2017〕22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时间要求:职称评审的学历、资历年限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论文、奖项和荣誉等各项业绩成果、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6月30日。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

六、申报、推荐和评审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相应机构。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全面负责组织本单位的评审工作。成立由党务负责人为组长的监督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和受理申报人的申诉工作,成立材料审核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机构成员名单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确定后(盖章、书记和院长签字)上报学校人事处备案。上报评议组(成员3-5名)、监督组成员(成员2名)和审核组成员名单后,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组织开展推荐、评审工作,否则推荐、评审结果不予认可。

(二)各单位预报名。各单位填报《2020年拟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上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网上注册申报。为规范职称申报评审及推进电子证书工作,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首先在内蒙古人才信息库(www.nmgrck.cn)中注册,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上传个人2寸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方可下载《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并完成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四)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申报人员上报近3年一门主干课程的教案,填写《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份数以各单位评议组成员人数为准)、《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一份、《近三年年度考核表汇总表》一份、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职称申报个人诚信承诺书》一份、业绩成果材料一份,所有参评材料上报本单位材料审核组。

以上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3纸打印中缝装订)用A3纸打印外,其它材料都须用A4纸打印。个人申报材料除《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职称申报个人诚信承诺书》外,其它材料须按目录单的顺序(连同目录单)装订成册,用新档案袋封面贴好目录单并装好所有申报材料,否则不予接收。

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五)建立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完善诚信承诺机制。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须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评审工作结束后,与《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并归档备案。

(六)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建立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制度,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记入失信黑名单,五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的,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参评资格审核。各单位成立专门审核组,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及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不要求学历认证、期刊查询和论文检索,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要认真核查各类表格所填写的内容是否真实,以确保申报材料的质量。审核工作必须责任到人,所有业绩成果材料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必须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各单位必须认真填写《职称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八)资格终审

各单位根据教育厅印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终审,被确定为资格终审通过人员,单位填写《2020年高等院校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统一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教学工作和专业成果赋分公示

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赋分办法》,各评议组对申报人的教学工作进行赋分,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处和艺术实践与创作处对申报人员的专业成果进行赋分,学校没有备案的新成果各部门须统一上交原件。每位申报人员限提交5件专业成果赋分项目,其中艺术实践与创作类最多不超过2件。

各单位对每位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教师量化赋分表》和本单位赋分排序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于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核查无误后,方可推荐上报。

(十)推荐人选,上报材料。各单位公示结束后要将推荐上报人选填写在《申报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通过人员花名册》上,并将此结果在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部门上报材料包括《职称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公示情况报告(包括公示时间、地点以及公示情况等内容)、《2020年高等院校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花名册》(纸质电子版各一份)、说课评价报告一份。学校将对上报人选进行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因审查不严出现的申报材料,学校将取消申报人评审推荐资格,所空限额不予递补,并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负责学校各专业技术职务评议组推荐人选的评审工作。

(十二)评审结果公示。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送审表及名单张贴上墙,通过人员名单同时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三)备案及上报材料。高校教师系列评审结果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同时报教育厅备案,其他辅系列推荐人选上报各系列高评委委托代评。

(十四)加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为提高我区职称信息化管理水平,在全区高、中、初级职称全面实行电子证书。评审通过人员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查询打印个人职称电子证书。

七、评审依据

(一)高校教师系列除论文、外语、计算机以外其他评审条件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印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的通知》(内人社发﹝2012﹞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中等职业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严格按照2016年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文件规定执行。

八、工作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教职工关注度很高的一项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周密组织,要本着对教师、对事业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和推荐工作。在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及评审等各项工作。

(一)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各项部署要求,要将有关政策、程序以及各种申报材料填写等要求,向每位申报人员讲清讲透。对于评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耐心地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工作并妥善处理,避免问题升级。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高效有序地组织好各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整理、报送和发放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二)实行回避制度。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申报者,不得参与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行回避。

(三)严格执行评审纪律。按照学校要求,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营私舞弊的人员、直接责任人及其有关部门(单位)、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

九、其他说明

(一)本规定根据学校发展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调整。

(二)申报人员通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应为内蒙古艺术学院至少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离。

为确保本次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宜。

十、评审费用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用,按照自治区人社厅根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正高级320元,副高级280元,中级150元,初级100元。各学科评议组按申报人员名单统一收取评审费,用于支付职称评审费用。

十一、日程安排

具体见《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内蒙古艺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