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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艺术学院2019年党建与思想 政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4 11:06:5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2019年党建与思想政治

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升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2019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制定《内蒙古艺术学院2019年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一、坚持和维护政治建设的统领地位

1.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党的政治建设贯彻到办学治校全过程、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限:长期坚持)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网络、进师生头脑。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教务处;时限:长期坚持

3.持续推进百场形势政策报告会。(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时限:长期坚持)

4.组建优秀辅导员理论讲师团、大学生骨干理论宣讲团,常态化开展“校园巡讲、网络巡礼”;组织辅导员、青年学生骨干参加网络示范培训。(责任单位:团委;时限:长期坚持)

5.推进学习讲堂规范化、品牌化建设。(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时限:长期坚持)

6.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按照自治区党委高校工委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时限:长期坚持)

7.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活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时限:长期坚持)

二、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

8.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中组部和教育部将制定出台的关于高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范本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议事决策规则。学校党委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委和主管部门专题报告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时限:长期坚持)

9.进一步规范二级院(系)协调运行机制。按照中组部和教育部《关于修订高校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有关问题的答复口径》,修订完善二级学院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和议事决策规则。完善二级学院党组织书记和师生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限:2019年9月底前)

10.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全国全区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干部队伍建设首位。落实《内蒙古自治区2018—2022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认真开展干部培训,重视年轻干部培训与教育。做好处级干部调整的报批备案工作。(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时限:长期坚持)

1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草原英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千人计划”等人才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组织“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和“高等学校青年科技英才支持计划”,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和青年科研骨干人才队伍。加强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提升我校咨政建言能力。(责任单位:科研与研究生处、人事处;时限:长期坚持)

12.开展先进典型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对标争先”建设计划,遴选一批基层党组织进行重点培育。“七一”前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时限:2019年6月底前)

1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健全完善师生党支部建设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学校、二级学院两级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师生党支部制度。突出党支部地位作用,落实教师职称评聘、课题申报、评奖评优等工作征求党支部意见的要求,对政治立场、师德师风等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确定一定数量的后进党支部,集中转化提升达标。(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处、人事处、各党总支;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14.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结合“对标争先”,遴选一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进行重点培育。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落实党支部书记培训要求,积极参加高校工委组织的示范培训,党支部书记全员培训。(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15.落实基层组织生活制度。贯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和学校党委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限:长期坚持)

16.创新党员队伍发展教育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全程纪实制度,认真落实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加强在高层次人才队伍中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对接高层次人才制度。充分发挥党校作用,切实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组织参加全区高校党员教育管理骨干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17.拓展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途径。认真贯彻全国、全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落实自治区高校工委有关部署,积极开展各基层党组织与街道社区共驻共建,双向亮清单(资源清单、需求清单、服务清单),对照清单相互认领、双向服务,推动资源服务等党建各要素融合互动、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限:长期坚持)

三、创新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

18.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分层分类开展教育培训,认真贯彻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计划。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规范思政课教学管理。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19.加强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责任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时限:长期坚持

20.推动党委书记、校长带头走进课堂,带头推动思政课建设,带动联系思政课教师。推进思政课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打造一批思政课“名师示范课堂”。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时限:长期坚持

21.开展思政课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开展思政课教学大赛和课程思政大赛。组织“大学生讲思政公开课”、“大学生思政课艺术作品展”、“大学生思政微视频”等活动。推进“课程思政”,组织教学研讨和专题培训。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22.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利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爱祖国担大任做新人”系列主题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以“坚定理想信念、立志成才报国”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以“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为主题的网络教育活动,以“手拉手心连心、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团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限:2019年底前)

23.一体化构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深入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三全育人改革”试点,培育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24.推动网络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构建以思想政治工作网、易班网和中国大学生在线为引领的校园网络新媒体传播矩阵。举办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推进网络文化“一校一品”和成果分享。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时限:2019年底前

25.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建设一批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培育领军人才和中青年骨干。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26.完善高校辅导员激励机制,提高辅导员地位待遇和职业获得感,举办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骨干培训,推进思政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推进配齐思政课教师,突出教学能力要求,避免唯学历倾向。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事处、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与公共课教学部;时限:2019年11月底前

27.持续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开展“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选展示”和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评选表彰、“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持续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开展校园文化节活动,组织“礼敬中华传统文化”系列活动、征集高校原创文化精品、廉政文化作品等,推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28.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规范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推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量表》、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网络测评系统应用,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全覆盖。开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教育活动,举办心理健康教育微课比赛。以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建设为引领,推动高校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平台保障“五位一体”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2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意识形态测评体系》、《内蒙古自治区涉高校敏感网络舆情应急管理机制》、高校舆情会商机制。制定并推动落实《教育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定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控预案,开展意识形态风险隐患排查,增强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发现力、分析力、处置力。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切实加强课堂和讲坛论坛等阵地监管,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时限:2019年底前)

30.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完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加强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维护学生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突出诚信感恩自强教育,强化资助育人工作。做好我校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和防范极端思想渗透工作。有效开展防范和抵御校园传教渗透工作。加强对学生进行防范校园贷、传销、黄赌毒、敌对势力渗透等教育,确保校园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限:2019年底前

31.规范学生会和学生社团建设和管理。落实教育部、团中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若干意见》《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学生组织规范建设和学生干部的教育管理,推动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团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限:2019年9月底前)

32.全面把握师生思想动态。组织开展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查,准确掌握师生思想动态、变化规律和阶段性特征。从辅导员骨干中遴选信息直报员,及时报送学生实时动态,为在敏感期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限:2019年6月前

五、不断落实我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

33.抓好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完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时限:长期坚持)

34.坚持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学校党委书记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高校工委述职,学校党委下设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责任单位:党委组织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时限:长期坚持)

35.加大巡查督查调度力度。坚持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估、学科专业质量评价、人才项目评审、教学科研成果评比的政治标准和重要指标,列入巡查、督查、调度范围。紧盯问题,督促整改。对工作抓得不严、不实、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坚持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责任单位: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科研与研究生处;时限:长期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