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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09:47:2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录

一、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2、机构设置

二、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4、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3、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四、 名词解释

五、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内蒙古艺术学院是自治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前身是创建于1957年的全国重点艺术中专—内蒙古艺术学校。1957年,在时任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局党组书记布赫同志的亲自倡导下,成立了内蒙古艺术学校,开启了内蒙古民族艺术教育事业的崭新篇章。1987年3月27日,国家教委下发(87)教计字067号文件,批准建立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校作为艺术学院的中专部仍然保留。1994年,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招收本科学生。2001年底,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与内蒙古大学实现实质性合并。学院的建设发展仍然延续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在人、财、物、办学等方面独立运行,形成了完备的建设体系。合并以来,在内蒙古大学“211工程”、省部共建高校计划、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等建设发展过程中,学院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特别是学位点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2004年,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鉴于艺术学院的发展实际,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对人才培养、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需要,决定报请教育部批准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独立设置为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4月,教育部发文《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的函》(教发函〔2015〕72号),教育部“同意在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资源)基础上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2015年8月,自治区政府发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内蒙古艺术学院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发〔2015〕90号),正式批准独立设置内蒙古艺术学院。学校现有新华和云谷两个校区,占地面积50423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1807.78 平方米。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影视戏剧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9个教学单位和1所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学科专业设置以艺术学学科为主,有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艺术学理论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艺术史论、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中国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等25个本科专业。  

  学校现有自治区级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6个。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自治区级精品课程6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8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一等奖5项,二等奖4项。获批教育部新文科研究与改革项目2项。建有自治区级课程思政示范中心1个。获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铜奖4项,自治区级金奖5项、银奖7项、铜奖7项。

现有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1个(艺术学理论),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高校美育研究中心、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民族艺术研究基地),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草原丝路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播基地)。先后获批建立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传承项目《蒙古族传统音乐》)、文旅部中国—中东欧国家民族艺术传承交流中心、中国文联首批中国文艺评论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创演平台;蒙古族青年合唱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内蒙古皮革艺术产业化项目示范基地、蒙古族服装造型与工艺实践教学示范中心、蒙古族装饰艺术研究中心、内蒙古动漫产业研发与人才培养基地等自治区级科研与人才培养平台。2017年以来获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项目资助12676万元。学报2020年获评“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A-)”,2022年被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MI综合评价报告(2022年)》“艺术学”类核心期刊扩展等级。

  2、机构设置

内蒙古艺术学院行政编制为正厅级单位,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学校下设舞蹈学院、音乐学院等12个教学机构, 1个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图书馆、智慧校园中心、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4个教辅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16个党政职能部门。截止2023年底,我院在职职工633人。

  二、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内蒙古艺术学院部门收入预算51364.0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6308.32万元,增加105%。

2024年内蒙古艺术学院部门支出预算51364.0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6308.32万元,增加105%。

收支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新增云谷校区二期建设经费28500万元。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内蒙古艺术学院部门预算收入51364.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998.7万元,占比85.66%;事业收入4450万元,占比8.67%;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915.31万元。占比5.67%。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内蒙古艺术学院部门预算支出5136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5.7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比30.32%;项目支出35788.31万元,占比69.68%。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学校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云谷校区二期建设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草原英才、思想政治和体美劳专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项目、学生奖助学金等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914.01万元,比2023年增加25858.32万元增加122.81%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类44380.0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81.1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7.37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类245.48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未安排预算。

 

  三、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我校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55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公用经费

  2、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政府采购预算172.5万元。其中:乐器53.5万元演出服饰21.5万元图书3.2万元印刷服务39万元专用设备17万元计算机等办公设备38.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共有房屋6.11万平米,其中办公用房0.43万平方米,业务用房为5.6万平方米,其他用房为0.08万平方米,价值合计为8674.9万元;车辆共有15辆,其中:轿车9辆、小型客车4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1辆、其他车型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8台(套);无形资产632.33万元。

  4、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公开绩效目标1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2873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1) 中职学生资助项目: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限获得资助,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做到应助尽助。

(2) 高校学生资助项目: 完成本科生、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完成服兵役学生学费补偿工作。

(3) 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 改善高校办学条件,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整合优质资源,强化学科建设,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加强教学实验平台、人才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建设等,提高教学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

(4) 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资金: 指导学科团队建设、专业建设,组织申报更高层次课题,开展学术讲座等系列学术活动,协助引进教学、科研方面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5) 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项目:充分利用专项资金完成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自治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相关工作,支持地方本科院校提升教学质量内涵,鼓励凝练教学成果,凸显教学教育成绩;加强推进在线开放课程建设,改变教学模式,提升信息化教学水平。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水平和数量。

(6) 思想政治和体美劳项目把学校美育、体育和劳动教养工作纳入督导评估和考核体系,让“软任务”成为“硬指标”;优化学科结构,提升学科水平,推动学科建设;精准发力,推动教体相融合、划出美育硬杠杠、构建劳动教育责任链条;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7) 运转补助:促进自治区教育事业发展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

(8) “草原英才”科研项目:提高我校教师科研水平为自治区经济文化建设做出贡献。

(9) 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立德树人根本,支持高校教师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10)高校免学费补助:提升学校服务社会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11)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表演艺术类教学楼、宿舍2号楼和人防工程项目:内蒙古艺术学院于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教发函〔2015〕72号)。为解决校园占地面积和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达标的问题,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12)双一流建设和特色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完成音乐与舞蹈学自治区一流培育提质学科项目,建设“民族音乐组合训练与实践”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完成博士硕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对应调整申报工作。重点打造一流创作表演团队,积极调动高学历青年教师及学生的创演积极性和自觉性,弘扬创新创造精神,创作艺术精品。为一流学科提档升级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13)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奠定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基础:积极开展教学,提升教学水平,提高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推进创作展演工作,加强艺术实践,提高艺术人才专业能力。具体为加大师资投入,如外聘教师课时费等等劳务费的投入,提升教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提高艺术人才的专业能力。

 

  四、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类):指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等工作形成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学校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学校特定专项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五、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10、部门项目支出表

  1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2、政府采购预算明细

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