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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17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职工科研、创作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19 17:52:4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院系、各部门,附属中专:

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职工2017年科研、创作成果统计工作已于201712月份初步完成,现进行2017年科研、创作成果的补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

尚未向科研与研究生处提供成果原件的2017年科研、创作成果。

、补报方式及相关材料

1.教师须登录到“科研成果管理系统”,核对本人成果审核情况,进行在线补报,并提供成果原件。

2.请各部门有关管理人员通过登录二级管理系统,认真核对教师成果填报情况,对成果信息先行审核,保证教职工填写的信息准确规范。

3.各部门于20183月16日前将教职工补报的2017年科研、创作成果原件(论文和作品要标注所在刊物的页码)报送至科研与研究生处科研管理科(行政楼214室),每位教职工的材料须单独装入档案袋上报,同时报送本部门《成果原件申报一览表》1份。

三、重要提示

凡补报2017年在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以上专业展览、专业比赛中获奖的艺术创作、表演成果请报送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

 

 

特此通知

联系人:高晋  邵英辰      

  话:4973179

 

 

 

 

 

 

科研与研究生处

(教务科研处代章)

2018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