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享受加分政策名单公示(0317更新)
发布时间:2023-03-17 16:59:1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关于加分政策规定,经考生本人申请,相关部门初步审核,现将审核通过的考生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考生姓名 | 考生编号 | 报考学院 | 报考专业 | 研究方向 | 加分类别 |
1 | 张梦媛 | 145313020701057 | 004美术学院 | 135107美术 | 01油画 | 三支一扶计划 |
2 | 刘刚 | 145313020801064 | 005设计学院 | 135108艺术设计 | 01视觉传达设计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3 | 李娜 | 145313010400048 | 004美术学院 | 130400美术学 | 02美术史与美术批评 | 三支一扶计划 |
4 | 段抒怡 | 145313020801004 | 005设计学院 | 135108艺术设计 | 01视觉传达设计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5 | 崔敏雄 | 145313020101013 | 001音乐学院 | 135101音乐 | 01美声唱法 | 大学生退役士兵 |
6 | 齐福平 | 145313020701101 | 004美术学院 | 135107美术 | 01油画 | 大学生退役士兵 |
注:1.本名单仅代表考生符合加分政策,不代表已进入复试,是否进入复试以学校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
2.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复试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消加分资格,取消加分后未达到复试线的取消复试资格。
3.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4.部分项目正在审核中,本加分名单也将随之持续更新,敬请关注。对公布加分名单有问题疑义者请及时联系相应项目主管部门或我校研招办。
研招办电话0471-4973176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