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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团委组织机构 团委工作职责 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团委组织与宣传部职责

指导督促基层团组织建设,指导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负责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和团员证颁发、注册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管理;负责专、兼、挂职团干部的考评及兼职、挂职团干部的选聘;负责团干部培训、团干部表彰工作;负责监督共青团内蒙古艺术学院委员会委员日常工作情况;负责学校智慧团建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活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的评选工作;负责对违纪团员的组织处理工作;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团员“推优入党”工作;掌握各级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状况;负责团内数据统计工作。

指导和检查各级团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好各项校园文化活动的宣传动员和校内外宣传报道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团组织开展宣传工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办好线上、线下(橱窗、海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宣传阵地;建立学生调研信息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学生思想行为状况的调研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团的工作和学生思想动态;审核团属微信公众号“艺漾青春”及微博账号“内蒙古艺术学院团委”;指导内蒙古艺术学院新媒体运营中心开展日常工作。

      团委学生实践与社团建设部职责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校园文化活动;指导校学生会开展工作,推动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与管理,及时向上级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学生社团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的思想引导和业务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积极向上的社团文化活动;负责大学生校园文化节、社团文化节等活动的筹办工作;做好“三下乡”“返家乡”“挑战杯”等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深入推进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加强学生素质拓展和实践服务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社会公益与社区服务工作,提升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指导大学生乌兰牧骑开展活动;负责学校志愿北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