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内蒙古艺术学院“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第五届内蒙古艺术学院“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内艺教发〔2021〕15号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中重要回信精神,积极响应新时代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部署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艺术学院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赛事组织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遴选优秀团队参加省级和国家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我校定于2021年4月至6月举办第五届内蒙古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和任务
大赛主题:我敢闯,我会创
大赛任务: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大赛总体安排
本届大赛将举办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积极探索形成不同学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有机衔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实现学生全覆盖;深化产教融合,构建德智体美劳“五育平台”,上好一堂最大的创新创业课;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上好一堂最大的国情思政课;广泛开展大学生创新活动,助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服务国家、自治区创新发展。
大赛将在院赛选拔推荐基础上举办校级复赛、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机构
学校将成立第五届内蒙古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组成,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协调与实施。本次大赛由新媒体学院学院承办。
组委会下设赛事组、辅导组等两个工作小组,各个工作小组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大赛的各项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与来源
要求各个二级学院做集中动员,各学院初赛报名指标见附件1,各学院推荐的参赛项目数不得低于分配指标,但不设上限。在各学院推荐的项目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不能低于30%。
参赛项目主要来源:
1.2020、2021年初学校“雏鹰计划”选拔赛入围项目;
2.有一定研究基础的2018、2019、2020、2021年度大创立项项目;
3.“双创立项课程”产生的项目;
4.各类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各类学科竞赛获奖成果;
5.2016年以来的毕业学生主持或参与的各种创业项目;
6.《创业基础》课程的课赛项目;
7.与有关企业合作开展的项目;
8.其他项目。
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参考“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附件1、2、4、5。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鼓励师生共创项目,鼓励和相关企业导师共创项目参赛,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获得学校历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以上的项目,不得继续报名参赛。
五、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复赛、决赛三级赛制。院级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全校复赛、决赛,学校根据教育厅分配名额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七届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按“互联网+”大赛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职教赛道分别评奖。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2021年4月-2021年5月)。参赛团队先在学院登记报名,“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开通后,可以选择任何一种方式进行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学院初赛(2021年4月)。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学院以5名学生为基数(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推荐一个项目参加全校复赛,学院推荐参赛项目数将作为评估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重要指标。请各学院按通知时间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组委会邮箱:18247198520@163.com 。
3.学校复赛、决赛(2021年5月-6月)。学校复赛以网评形式进行,评选出入围决赛的团队。决赛以现场路演的方式进行,入围决赛的团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计划书最终稿、讲解PPT及1分钟展示视频。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展示视频进行评审,分别予以计分,根据两项得分相加所得的总分排序,大赛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分高教主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分别打分排序评奖。
评审规则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公布的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为准(见附件3)。
七、大赛奖项
1.组委会将根据决赛路演成绩评奖,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各等次奖项不超过入围终审答辩团队总数的10%、20%和30%,获得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获金奖的项目团队可优先入驻内蒙古艺术学院大学生孵化中心。
2.大赛设“乡村振兴奖”、“精准扶贫奖”、“社区治理奖”等单项奖各1项。
3.大赛设优秀组织单位奖和优秀先进工作者若干,奖励在大赛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该奖评选由大赛组委会根据各学院组织动员和宣传情况,推荐作品数量及作品获奖情况决定。大赛为获奖项目、优秀先进工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和奖品,为优秀组织单位奖励一定数额的活动经费。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要负责成立专门的指导小组,切实抓好本学院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二)广泛宣传,加强动员
各学院积极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鼓励已参加学校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训练等项目的团队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参赛,鼓励我校成长型校友创业企业、科研成果转化和师生共创项目等参赛。
鼓励我校师生积极与校友资源、学科优势资源、社会资源、国际资源进行对接合作,不断拓宽服务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周边社区建设方面的广度,深度融入区域发展,挖掘创新创业项目典型。
(三)抓好备赛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各相关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备赛人员健康安全,充分利用线上社群、互联网平台及学校相关网络平台做好线上宣传和项目培育等工作。全体师生严格按照政府和学校的防疫要求,充分利用通讯工具、线上平台等,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开展创新创业项目和进行备赛工作。未经许可情况下,严禁任何线下宣传调研活动、严禁任何聚集性接触和跨地域人员流动。
(四)动员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系列活动
鼓励我校师生积极结合自己项目的实际情况,通过远程的方式了解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困难家乡或城乡社区,开展对接基层需求的远程调研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等直播或路演等活动,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夯实我校服务于民族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坚实基础。
鼓励我校师生将已有的或正在进行的社会实践、红色“1+1”及党建活动、志愿服务、公益社团和创业协会项目课题、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成果转化项目等与青年红色筑梦主题有机结合;鼓励师生依托校地合作、校校合作、校村合作、长期战略合作和对口支援优势和前期基础上深入孵育项目成果。
九、其他
竞赛组委会在竞赛各阶段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和交流,加强与、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全国高校众创空间联盟、北京投智网络等方面的合作,为学生通过参与竞赛实现创业提供支持,并优先支持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创业项目。
经大赛组委会及相关部门审核,学校将依托本届竞赛选拔优秀项目团队推荐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选拔推荐优秀项目团队入驻我校众创空间,配套资金、办公场地、导师辅导、创业培训、投融资资源对接等支持,推进项目深入孵化。
为鼓励创新项目取得优异成绩,各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已纳入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赋分体系、学生学科竞赛名录体系,与学生综合测评、教师职称评定等挂钩。“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及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创业团队评选、大学生科技创新作品与专利成果展示推介会等已纳入我校学科竞赛名录体系,作为重点推介的品牌赛事,与学生综合测评等挂钩。
本届竞赛具体赛事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教育部、内蒙古教育厅相关通知及本届大赛实际参赛情况做相应调整。
本届竞赛最终解释权归第五届内蒙古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组委会联系方式
新媒体学院:于江、康慧勇
办公电话:0471-4996036,0471-4996480
教务处:杨利民、任良玉、冀佳伟
办公电话:0471-4973184,0471-4967525
投智圈平台联系人:牛维维
办公电话:010-82492329
附件1:各赛道参赛要求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要求
附件2:第五届内蒙古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3:第五届内蒙古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报名表
附件4:第五届内蒙古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格式
附件5:第五届内蒙古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信息表
附件6:第五届内蒙古艺术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院负责人汇总表
附件7:第五届内蒙古艺术学院“互联网+”大赛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附加8: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8日